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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宋明,法学博士。
2、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科主任,学科带头人,硕士研究生导师,深圳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,深圳大学法学院中国信访与特区法治研究中心负责人,深圳大学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,深圳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,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,广东省第六批校级千百十培养对象。
3、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。
4、曾在《法制与社会发展》、《比较法研究》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篇,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一项,主持广东省青年创新课题一项。
5、主持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两项。
6、曾荣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类三等奖,荣获广东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二等奖,多次荣获深圳大学学术创新奖。
7、多次为深圳市宝安区、福田区、罗湖等区政府和市级政府职能机构做《新行政诉讼法解读》、《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》、《法治政府与法治思维》、《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与实践》等相关题目的法治讲座。
8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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