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上饶广信区的7岁男孩硕硕,被邻居扔的爆竹炸伤,导致右手臂截肢,甚至医生表示“做了三次清创,但炮仗碎片在体内仍有残留,完全清除可能要两三年时间”。7岁的孩子完全失去了右手,他的命运被改变。目前,扔爆竹的翁云已被刑事拘留。
是什么样的爆竹,一颗就能炸断了孩子的一只手臂,导致“肩关节处离断,仅剩余部分皮肤组织连接”?这么威力巨大的索命爆竹,为什么能在市场里流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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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湃记者在当地买到了相似款的爆竹:“战神”爆竹包装盒标注的产地为湖南浏阳市一家烟花制造公司,而“惊天动地”上未写明生产厂家,属于“三无产品”。两款产品包装均称为“个人燃放类”产品,产品等级为C级。
澎湃新闻在洋口购买的“巨型大战神”
按国家标准《GB-100631-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》,我国烟花爆竹产品分为A、B、C、D四级。A、B级产品应由取得燃放专业资质的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。C、D级产品可由普通消费者燃放,其中C级产品是指适于室外开放空间燃放,危险性较小的产品;D级产品是指适于近距离燃放、危险性很小的产品。C级黑药炮类最大允许载药量为1g/个,白药炮0.2g/个。
消防人员燃放“巨型大战神”效果(00:29)
在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及万载县消防大队的支持下,澎湃新闻对几款标称是“个人燃放类”的爆竹做了测试。其中,“中战神”个头最小,但已经让不锈钢盆被崩飞近20米的高度,“巨型大战神”让16斤重的消防火盆被弹起近两米的高度。
钢铁之物尚且经不起这种巨型爆竹的摧残,何况是人的血肉之躯?这么大威力的爆竹,可能只有0.2g白药炮吗?这么明显违法的产品,是怎么生产出来并且流通到市场上的?其实,就连经销商都知道是违法的,“大战神”是可以炸鱼的,都是偷偷藏起来卖的。违法造,违法卖,违法燃放,一路视法律为无物,最后是7岁孩子的一只手承担了所有违法代价。
足以索命的爆竹,那不是爆竹,而是爆炸物。我国对爆炸物是实施严格监管的,私自制造、购买爆炸物,涉及危害公众安全的刑事犯罪,涉嫌“非法制造、买卖爆炸物品罪”。我国在烟花爆竹生产领域,有着严格的准入标准、技术要求,“三超一改”(超人员、超药量、超许可范围和改变工房用途)一直是执法重点。这次导致悲剧的索命爆竹,涉嫌“三无产品”,涉嫌明显“超药量”的违法生产,甚至连商贩都知道是用来炸鱼的爆炸物,但是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,听任一个个小雷管在老人、孩子身边爆炸。
今年春节前,舆论场有关恢复燃放爆竹的讨论前所未有的热烈,这背后是公众希望借着爆竹声声“除除晦气”、振奋精神的朴素想法,一些地方也在充分考虑环保容量、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做了“禁改限”的调整。针对具体的燃放时段、区域、燃放方式可以通过充分讨论,达到共识。但是,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安全的索命爆竹,显然不在讨论的范围里,必须坚决取缔。
中国传统年俗里放爆竹,也就是图个响、图个喜庆,没有恶意追求爆炸伤人虐物的效果的,这种违反法律的、严重威胁公众人身安全的爆竹与年俗无关,与刑法有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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